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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姆酒的故事:从种植园到北美殖民地的传世佳酿

发表时间: 2024-09-14 12:50

朗姆酒的故事:从种植园到北美殖民地的传世佳酿

开局甘蔗田,发家全靠蒸,加勒比的硬通货,海盗的快乐水。海军的精神源泉,北美殖民者的心灵寄托,奴隶的血汗,商人的票子。

要给朗姆酒加称号的话可以写的比龙妈名号还长。

作为一个酒鬼,我自己是不太喜欢味道复杂的酒类,所以通常喜欢伏特加这种没啥额外味道的烈酒纯饮。朗姆有带点焦糖和巧克力气味,对我来说有点多余。不过朗姆酒的影响力确实很大,我甚至觉得它搅动了整个欧美的生态链,所以这篇就聊聊这快乐水的起源。


朗姆酒的原料是甘蔗,这还得先过一下甘蔗

上边这个是甘蔗的种植传播路线,起源于新几内亚那块赤道附近的太平洋诸岛。然后在公元前1000年左右分别从东南亚传播到中国印度

咱们得甘蔗文化后面就相对独立,没有分支。而印度这条线则因为被波斯、马其顿、贵霜、阿拉伯之类先后被按着摩擦,顺带着印度甘蔗和制糖工艺被阿拉伯人带走了。

因为甘蔗是一种喜热的植物,欧洲那边种不了,所以基本都在地中海南岸撑死了再到伊比利亚半岛(但伊比利亚半岛那会儿还是穆斯林占着)。

咱们这么想,糖作为一种高度刺激多巴胺的东西,几乎没有动物能抵御甜味的诱惑。但欧洲当时想获得糖要不就是产量极少且昂贵的蜂蜜;要不就只能从穆斯林手里买蔗糖。所以稀缺性拉满,但需求极高

欧洲文艺复兴,大航海时代开始以后,发现美洲新大陆。而一开始他们抵达的地方就是加勒比区域,包括北美南部、南美北部这些地方。

这片区高温、高湿、肥沃,用来种咖啡、棉花、烟草、甘蔗这些欧洲急需的产品就再合适不过了。

然后就正常走流程,资本家需要工人去种地,但欧洲人口本来就少,要价也高,不够用。

那就转头看美洲原住民,但欧洲人给原住民带去的除了枪子儿炮弹,还有天花、伤寒、麻疹、流感、霍乱、鼠疫........ 所以还没用上就基本死的七七八八,这会儿的欧洲人就开始从西非抓黑子到加勒比海周围的海岛和海岸庄园里开始干活了。

就当时加勒比地区的种植园来说,甘蔗占了绝对高的比例,超过80%的种植园都种甘蔗,毕竟这货利润高

欧洲在17世纪高速发展时,蔗糖也正随着茶、咖啡、可可、烘焙糕点的传播在欧洲迅速扩张,从贵族的奢侈品开始向平民阶层转移


以上是背景,然后回到酒

朗姆酒通常被认为是17世纪的甘蔗种植园里出来的,但它还有个前身叫卡夏莎的酒(Cachaça)

西班牙虽然在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以后立马就派人去了加勒比那边种甘蔗,但正儿八经的大规模搞蔗糖厂还得是16世纪初的葡萄牙人在巴西那块搞的。

有甘蔗、有酿酒和蒸馏技术,那自然会有酒。不过葡萄牙人当时是直接用甘蔗汁发酵、蒸馏,酿出来的就是卡夏莎酒,他和朗姆酒味道相似,不过只在巴西流行,到现在为止其他国家也很少见卡夏莎。

而朗姆酒的原料是甘蔗汁熬煮后留下的副产品—“糖蜜”

甘蔗被砍下来以后,要经历榨汁;过滤;熬煮;糖晶分离这么几步

笼统的讲:甘蔗汁本身含糖量大概是10-15%,随着熬煮,汁水里的水分被蒸发,糖密度增加,这甘蔗汁就会越来越粘稠。

蔗糖在水中的溶解度如上图

糖浆温度越高,糖溶解度越高。他们造糖的时候先会加热到100摄氏度以上蒸发水,等差不多饱和了就关火降温。随着温度降低,水里能容纳的蔗糖量也就慢慢下降,那些饱和糖液之外的糖就会析出形成糖晶,也就是蔗糖。

但析出到最后也总有一些糖浆死活无法析出糖晶了,这一坨粘稠的,和柏油一样的深棕色液体就是早先被当做废料的糖蜜

这玩意气味很刺鼻,有些酸,甜度也不高,一般都是喂猪喂鸡喂鱼啥的。

糖蜜这副产品产量不低,平均来说产两斤蔗糖就会出现一斤这种副产品,所以当时加勒比岛上这种刺鼻的垃圾被丢的到处都是。

大概是17世纪初的某一天,当时率属于英国佬掌控的巴巴多斯岛上,某个曾经在巴西那边学过卡夏莎酒酿制的工人寻思甘蔗汁能酿,这糖蜜应该也行吧。

然后就按照标准做法玩儿了

掺点水、搁桶里发酵,等差不多有酒味了就开始用蒸馏器加热烧酒冷凝取酒。

然后就能直接喝了...

17世纪最早那批朗姆酒就经历一道蒸馏,也不放橡木桶陈化(加勒比地区也没橡木)。所以喝起来差不多就烧刀子一样,那股子甘蔗渣味结合着强烈的酒精味道直接辣嗓子冲眼睛

这就和现在的白朗姆一样,如果第一次喝朗姆酒是干喝白朗姆,那大概率也是最后一次喝朗姆。因为这货基本是用来调鸡尾酒用的,干喝我敬你是条汉子。

很显然,朗姆的酿制等同于废物利用,性价比就比用甘蔗汁酿的卡夏莎酒来的划算的多,于是这么个酒就开始在加勒比种植园圈子火了起来。


这会儿北边另外还发生着一些事儿

1620年五月花号把一帮清教徒卸在了马萨诸塞州普利茅斯,随后这帮子英国佬遇到了第一个问题,没酒喝了

虽然清教徒算不上酒蒙子,但英国长期的劣质水源以及航海需求已经让他们养成了不会喝水的习惯,高低得整点当水喝(啤酒直饮,烈酒会掺水或者别的)。

本着自立根深的目的,他们尝试着用玉米、南瓜、枫树汁、防风草等能找到当地作物酿酒,但味道都一言难尽。

最后还是放弃抵抗,从欧洲进口大麦酿啤酒,同时白兰地、威士忌、葡萄酒这些成品酒也一并进来。

就这么想,马萨诸塞这帮子清教徒本身是因宗教迫害跑来新大陆的,再说这地方也不适合搞种植园盘活经济,只能猎毛皮晒鱼干维持生计这样。那些进口的酒对他们来说就过于昂贵了。

这会儿朗姆酒的出现就成了极好的平替

打个比方说,17世纪后期一加仑(3.78升)白兰地要卖7-10先令,而同样的朗姆就只要2-3先令。(当时1先令大概是普通工人一天工资

咱们这么想,马萨诸塞冬天外面飘着大雪,一帮扒完海狸皮的工人拖着疲劳的躯体,坐到酒馆里花上1个便士(1先令=12便士)就能把一天的劳累一扫而空,顺带还能暖和身子。

这种酒精的麻痹对于开荒的新移民来说是很必要的,不然这鸟不拉屎地方长期待着高低能把人整疯。


当然,加勒比种植园那边不是专业的酿酒厂,人家主要产业还是蔗糖。所以很快的,北美殖民地那边的人就直接从种植园那边收购便宜的糖蜜,然后自己开酒厂酿造蒸馏朗姆酒

然后,一条新的细分三角贸易链形成了

北美殖民地(新英格兰地区)卖朗姆酒到非洲,抓黑子卖到加勒比种植园种甘蔗,种植园把甘蔗榨完的废料卖到北美殖民地,北美殖民地用废料酿酒再卖给非洲...

而且朗姆酒当地够便宜,慢慢的,那些商船也好,军舰也好,船上那些葡萄酒、啤酒、白兰地也慢慢的被朗姆酒取代。

所以当时加勒比地区的海盗打劫商船的时候,基本都能顺带着抢到很多朗姆酒...

其实海盗们也想喝白兰地啊,但TM每次抢到的都是朗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