崖柏出售事件:一男子因涉嫌破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被拘留

发表时间: 2023-10-20 18:29

现如今,有很多人喜欢起了收藏,有收藏玉石的、字画的,也有收藏文玩和古籍的,可大家在收藏自己喜欢物品时,一定要了解它们的来源,这不,在10月11日,玉泉区公安分局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民警,破获了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民警在巡查时发现,在玉泉区大召附近有一家根雕工艺品店,疑似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树木和国家重点保护的植物及其制品。这家店里多数都是根雕工艺品,大多数都是崖柏摆件,经民警现场清点,共发现九十余件崖柏工艺品。调查中警方了解到,犯罪嫌疑人武某某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未办理经营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相关手续,擅自在自己经营的根雕商铺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疑似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崖柏木材及其制品。

经专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该店铺内的根雕工艺品,均为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崖柏。崖柏,是柏科崖柏属的常绿灌木或乔木植物。枝条密,小枝扁,叶鳞形,生于小枝中央的鳞叶斜方状卵形,先端纯生于小枝侧面的鳞叶船形。崖柏因生长在悬崖峭壁上,故而得名“崖柏”。其数量稀少,为濒危植物。它的木材坚韧、耐腐朽,具有独特的纹理、油性和香气,被广泛用于根雕、盆景、香料、饰品等领域,具有极高的艺术和收藏价值。《中国珍稀濒危保护植物名录》将崖柏定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

犯罪嫌疑人武某某涉嫌《刑法》第344条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现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此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下一步,玉泉区公安分局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 将持续加大线索摸排和宣传,强化与区林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牧局、科技局等单位沟通协调,集中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全面寻源挖根、清除危害重点保护动植物隐患。依法打击非法交易和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看到这里,大家可能心生疑问,武某某仅仅因为非法出售崖柏怎么就会被刑事拘留了,他的行为究竟触犯了哪些法律,马上进入举案说法。

犯罪嫌疑人武某某非法出售崖柏并获利,已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野生植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明知是非法采伐、毁坏的上述植物及其制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定罪处罚:

(一)危害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一株以上或者立木蓄积一立方米以上的;

(二)危害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二株以上或者立木蓄积二立方米以上的;

(三)危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数量虽未分别达到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标准,但按相应比例折算合计达到有关标准的;

(四)涉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及其制品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危害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五株以上或者立木蓄积五立方米以上的;

(二)危害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十株以上或者立木蓄积十立方米以上的;

(三)危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数量虽未分别达到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标准,但按相应比例折算合计达到有关标准的;

(四)涉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及其制品价值二十万元以上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武某某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崖柏并获利,他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 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审判机关将会根据涉案树木的树种、树龄以及历史、文化价值等因素,综合评估社会危害性,依法定罪处罚。

最后,我们要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在买这些木制品、工艺品摆件时,首先要了解这些东西是不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重点保护植物是不允许个人非法收购、出售的。如果大家在生活中发现有非法销售这类物品的,请时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